為確保設備安全、高效的運行,施工方須嚴格遵照“高處懸掛作業安全規程”及如下操作規程使用高處作業吊籃。
1、持證上崗。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,并經過專業培訓,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。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。
2、吊籃安裝作業時應佩帶安全帽、使用安全帶,建筑物頂部吊籃構件應固定在牢固的部位。
3、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,確認正常后,方可交付使用。
a)、檢查吊籃機構的安裝,應配合良好,錨固可靠;手板葫蘆及鋼絲繩均正常;
b)、鋼絲繩無扭結、擠傷、松散,磨損、斷絲不超限,懸掛、繞繩方式均正確;
c)、防墜落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;
d)、吊籃應做額定起重量125%的靜超載試驗和110%的動超載試驗,要求升降正常,靈敏可靠。
4、作業前應進行下列檢查:
a)、機構及鋼絲繩符合要求;
b)、機械設備正常,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;
c)、吊籃內無雜物,嚴禁超載。
5、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時,必須對吊籃、鋼絲繩進行全面防護,不得用其作為接線回路。
6、作業中,發現運轉不正常時,應立即停止,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。未經專業人員檢驗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。
7、吊籃用于高處懸掛作業工程時,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8、每天使用設備前,吊籃操作人員須按高處作業吊籃日常檢查表所載項目進行檢查。
9、乘坐吊籃的人員須戴好安全帽、系好安全帶并將其掛扣在安全繩上。
10、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及物品須采取防墜落措施。
11、吊籃應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12、嚴禁將吊籃當做材料及人員的垂直運輸工具使用,并嚴格控制載荷。
13、吊籃發生故障時,須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。
14、吊籃在升降時,操作人員須密切注意鋼絲繩是否掛卡在墻面或障礙物上。
15、施工場所風力大于5級(相當于風速8.8m/s)以上時,應停止吊籃使用。
16、每天下班停用時,應將吊籃停放至地面或用繩索將設備固定在建筑物上避免隨風晃動